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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城建工会联合会关于开展全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等三项活动自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城建工会联合会关于开展全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等三项活动自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宁建宣字〔2011〕908号)


住建系统各办、局,各区(县)住建(房产、建工)局,建邺区投资促进局,各有关单位、工会:

  根据市立功竞赛主委会《关于2011年在城乡建设工程领域开展立功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宁建宣字【2011】260号)、市“安康杯”组委会《关于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宁建宣字【2011】438号)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组委会《关于开展全市住房保障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的通知》(宁建宣字【2011】753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三项竞赛”),结合全市住建系统开展“三项竞赛”活动的实际,请各单位收到此通知后,立即着手部署开展“三项竞赛”活动的自查和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9月-11月

  二、检查形式

  1、自查和互查

  全市住建系统各部门、各相关单位根据“三项竞赛”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报名参赛的企事业单位立即进行自查;各区(县)住建(房产、建工)局、有关行业协会、市保障房建设总公司负责组织报名参赛的企事业单位之间开展互查活动。

  2、抽查

  市“三项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检查组于9、10月对竞赛活动的自查和互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核对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查看等形式。特别对准备参加省和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四、检查内容

  1、“三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情况;

  2、“三项竞赛”活动的计划、方案的实施情况;

  3、“立功竞赛”活动的六比六赛;

  4、“安康杯”竞赛考核标准的六方面内容;

  5、“保障性安居工程”活动的启动与开展情况;

  6、“三项竞赛”活动的创新形式、创新做法和取得的效果。

  各单位将开展自查活动情况书面材料于2011年9月底报市“三项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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