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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1〕112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在201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基本解决全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推动试验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毕节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张吉勇(行署专员)

  副 指 挥 长:吴安玉(行署副专员)

  成   员:胡大贵(行署副秘书长)

  邱旭忠(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地区实绩考核办主任)

  常 瑜(地区水利局局长)

  雷先用(地区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

  袁德琴(地区财政局局长)

  刘德国(地区水文水资源局局长)

  陈文相(地区烟草专卖局局长)

  方星志(地区环保局局长)

  张政纲(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 丽(地区农委主任)

  索绍新(地区林业局局长)

  牛贵河(地区畜牧水产局局长)

  李毕生(地区扶贫办主任)

  余大亮(地区教育局局长)

  安 宁(地区卫生局局长)

  雷 浩(地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文汉(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杜培忠(地区监察局局长)

  刘晓益(地区审计局局长)

  张普宇(地区气象局局长)

  康 鹏(地区供电局局长)

  段铜成(地区国税局局长)

  张 宏(地区地税局局长)

  孔祥君(地区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陈大新(地区水利局副局长)

  安龙生(地区水利局总工程师)

  孟天友(地区水保办主任)

  颜 勇(地区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地区水利局,常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大新、安龙生、颜勇三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和调度,认真抓好有关日常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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