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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地区残疾人康复重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地区残疾人康复重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1〕107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组织实施毕节地区残疾人康复重点工程,着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2011年第14次专员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毕节地区残疾人康复重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 彤(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黄采军(行署副秘书长)

  陈长友(地区残联理事长)

  成 员:袁德琴(地区财政局局长)

  安 宁(地区卫生局局长)

  李绍武(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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