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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三)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拟订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和技术规范政策;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指导、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和电子证据取证、鉴定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内设管理监察大队、案件侦察大队、信息监控大队。

  (十四)打黑除恶支队。

  负责对全区黑恶犯罪情况进行掌握、分析、研判,拟订打击和防范对策;负责与检、法、司及政府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全面掌握全区黑恶犯罪线索,指导并组织对全区涉黑涉恶犯罪活动进行打击;指导并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对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犯罪进行打击;打击行业恶霸、地方恶势力团伙,承担地区“打黑办”的日常工作。内设情报大队、侦察一大队、侦察二大队。

  (十五)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对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拟订全区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公安警务督察工作和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内设案件督察大队、现场督察大队。

  (十六)特(巡)警支队(反恐怖支队)。

  承担制止、处置动乱、暴乱、骚乱、非法集会、非法示威游行和流氓滋扰、群体性械斗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暴力犯罪和恐怖事件,缉捕严重暴力犯罪分子;承担重大活动、集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和协调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公安特(巡)警工作进行指导,必要时业务上直接指挥领导。内设防暴突击大队、机动大队、情报综合大队、反恐怖大队、特(巡)警工作指导大队。

  (十七)维稳支队。

  负责掌握全区敌情、社情和民情,分析、预测社会不安定因素及发展趋势,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倾向性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社会动态,发布预警信息,并拟订各类预防、处置预案;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教育、防范和疏导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和减少矛盾激化点;依法处置影响稳定的案(事)件和上访事件。内设情报侦察大队、疏导化解大队、应急处置大队。

  (十八)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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