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执法应依法、公正、规范、文明,专项行动既要坚决果断,又要严格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联合检查组,适时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牵头责任部门,也要做好相应的督导检查,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对重点案件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挂牌督办。
  4、总结表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牵头责任部门,应于2011年3月15日前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并书面上报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县(市、区)、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奖励。
  附件:
毕节地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 勇(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何 旭(行署副秘书长)
  李 涌(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雷明礼(地区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鲁茂言(地区工业能源委总工程师)
  郭 毅(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王跃华(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陈青云(地区司法局副局长)
  卢 瑶(地区农委副主任)
  陈万前(地区文化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纪检组长)
  甘德富(地区广电局副局长)
  蔡安刚(地区商务局党组成员、贸促会专职副会长)
  周 杰(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王文军(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海 市(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杨孝忠(地区旅游局副局长)
  张 萍(行署法制办副主任)
  谢定敏(地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吴国平(地区物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知识产权局,李涌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定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通讯地址:毕节市桂花路8号,毕节地区知识产权局;联系人:孙卫益、张禾;信息员:张禾,电话:0857-8223503,传真:0857-8223104,E-mail: kevin123zh@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