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摸底核实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活动。我县已于2008年全面清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利用房产、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进行的经营活动,2009年6月对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归财政统管,对经营所取得的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中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全额缴入了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
3、全面清理收费票据,归并票据种类,开展票据“验旧换新”工作。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后,财政票据除保留少量专用票据外,主要使用《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书的购领、对账、核销等工作全部由计算机自动控制和辅助完成。其中:试点单位的票据清理和归并工作在2010年2月前完成,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财政票据必须由省级财政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发放电子票据,各试点单位和银行到县财政局按计划用量领(购)含有防伪技术的专用票据打印纸。
在以上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各执收单位、收入项目进行统一编码,建立政府非税收入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启动政府非税改革试点奠定基础。
(二) 试点实施准备阶段(2010年3-4月)
1、确定试点单位,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为了便于同省厅、地局对接,我县选择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职校五个单位进行试点,并根据各单位收费项目和征收方式的不同,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
2、采集单位基础信息,建立收缴管理体系。按照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印江自治县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县直单位基础信息采集表》,对单位的基本情况、收费项目、单位帐户和执收点信息进行摸底核实,为实行“单位开票(单)、银行代收、财政统管”规范的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作好运行前的基础工作。
3、确定代理银行,搭建政府非税管理信息系统。结合我县实际,为方便单位、群众缴款,把我县四家商业银行确定为非税收入代理银行,按照我县非税收入改革的内容和目标,对确定首批实施改革的试点单位,搭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力争在2010年4月底前完成上线测试。
(三)试点运行阶段( 2010年4月至5月)。
进行试点执收单位、财政、代收银行正式联网运行,并针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力量进行完善和解决。
(四)逐步推开阶段(2010年5月至12月)。
对试点单位运行情况进一步总结完善,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2010年12月,将全县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全面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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