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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8·7”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8·7”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0〕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0年8月7日14时40分左右,杨柳乡杨柳村昌家寨组发生一起死亡3人、伤6人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以下简称“8·7”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妥善处置“8·7”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8·7”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维权(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第一副组长:王继承(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代忠义(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建国(自治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张平礼(自治县监察局局长)
  田维刚(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杨黔军(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陈明高(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史国军(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正能(自治县人民医院院长)
  杨 睿(中共杨柳乡党委书记)
  田仁森(中共杨柳乡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救援组、伤员救治组、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综合协调组:
  1、现场救援组
  组 长:田仁森
  成 员:冉林峰 姚庆华
  负责现场救援、局面控制有关工作。
  2、伤员救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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