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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城镇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城镇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1〕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城镇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田进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滕建国(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 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刘仲明(县公安局局长)
  严 政(县财政局局长)
  陈太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廖明江(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局长)
  叶向能(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胡建国(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 卓(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吕胜凤(县地税局局长)
  袁长生(县工商局局长)
  蔡文艺(县司法局局长)
  陈 鹏(县城镇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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