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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1.结合“八个百万”开展文明交通行为宣教。各县(市、区)以“八个百万”文明交通行动为载体,各地宣传部、文明办、公安,交通、农机、司法、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联合,扎实开展“八个百万”文明交通行动。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将“六大文明交通行为”、 “六大交通陋习”以及“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配以文字、图片或生动的案例,编印成宣传册和音像宣传品在人群中广泛播发,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

  2.加大对重点群体的宣教力度。各相关单位要会同交通部门,深入辖区公路客运公司、公交公司、出租汽车公司和大型企业,以机动车驾驶人为重点宣教对象,号召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主动礼让,不争道抢行。同时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内容。发挥车友会、汽车俱乐部、驾驶员联合会等团体和组织的宣传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

  3.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组织由广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组成的交通文明志愿者队伍,走上街头宣传文明交通,在路口、人行过街横道开展交通劝导,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志愿者交通劝导活动,定期评选表彰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

  4.强化媒体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主力军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通过制作刊播文明公益广告、开设文明行车专栏,文明交通专题片联播,组织记者上路进行现场采访和深度报道,邀请广大市民参与文明行车大讨论,献计献策等形式,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监督力度广泛宣传文明行车常识和基本要求。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公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楼宇、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文明出行公益广告片,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立一批大型文明交通宣传牌,在公交车和出租车车身上张贴文明出行公益广告,在街道社区设置文明交通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颖的形式扩大宣传效果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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