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琼府办〔2011〕12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秀领(省政府副省长)
成 员:陆志远(省长助理、省旅游委主任)
屈建民(省政府副秘书长)
林回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肖 杰(省农业厅厅长)
徐唐先(省财政厅厅长)
陈健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
李建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董宪曾(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李洪波(省水务厅厅长)
关进平(省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陈健春兼任,副主任由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王业侨、省财政厅副厅长张美文担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督促编制和审定全省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研究制定全省农村土地整治相关政策。督促编制和审定中央支持我省土地整治示范省建设的实施方案、总体方案等申报材料,协调推动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我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