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征求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并根据有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海岛保护规划的公益性、协调性和操作性。
五、规划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范围。海南省海岛保护规划的范围为海南省管辖海域,包括海南岛岛区和西南中沙群岛岛区。
(二)规划期限。以2010年为规划基准年,近期2010-2020年,远期至2030年。
六、实施步骤
(一)2011年4月-7月上旬,编制《海南省海岛保护规划》(初稿)。
1.省海洋渔业厅组织海南省海岛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组制定《海南省海岛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海南省海岛保护规划大纲》。
2.省海洋渔业厅组织海南省海岛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组依据《海南省海岛保护规划大纲》和相关技术规范编制《海南省海岛保护规划》(初稿)
(二)2011年7月中旬-9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报请国家海洋局审查。
1.省海洋渔业厅组织专家组(组长从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委员会成员中聘请)对《海南省海岛保护规划》(初稿)进行评审,修改完善后形成《海南省海岛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2.省海洋渔业厅将《海南省海岛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军事机关意见;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告、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海南省海岛保护规划》(审查稿)。
3.省海洋渔业厅将《海南省海岛保护规划》(审查稿)报送国家海洋局进行审查,修改完善后形成《海南省海岛保护规划》(报批稿)。
(三)省海洋渔业厅将《海南省海岛保护规划》(报批稿)呈报省政府批准。
七、组织机构
(一)成立省海岛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成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韩 勇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中社 省海洋渔业厅厅长
成 员:王千鹏 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
陈 耀 省旅游委巡视员
唐卓贤 省财政厅副厅长
宋 祎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刘保锋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