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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口岸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二)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地区口岸管委会设七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处理机关、各口岸日常工作和党务工作,具体承办机关文秘、会晤、档案、信访、保密、财务、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委领导搞好口岸建设规划的协调与监督管理;协助党委做好各口岸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二)出入境车辆货物管理科对口岸出入境货物、车辆的管理,具体办理口岸出入境货物、车辆手续的检查、审核、登记和管理工作,监督出入境货物过磅情况,督查口岸管理费征收工作以及对出入境货物、人员、车辆的统计、审核、上报工作。
  (三)外事接待科负责与对口口岸及其政府有关部门的会谈会晤的翻译、服务等具体任务,做好各口岸政府官员、口岸及友好人士的接待、翻译工作。负责口岸意见征询和对外宣传工作,办理机关出入境人员和口岸相关人员的通行证、护照申报工作。
  (四)红其拉甫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红其拉甫口岸各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督查对出入境货物、车辆和人员的手续检查、处理工作,负责该口岸管理费征收工作以及对出入境货物、人员、车辆的统计、审核、上报工作。
  (五)卡拉苏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卡拉苏口岸各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督查对出入境货物、车辆和人员的手续检查、处理工作,负责该口岸管理费征收工作以及对出入境货物、人员、车辆的统计、审核、上报工作。
  (六)机场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喀什国际机场口岸各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口岸日常具体工作的组织、服务、仲裁、监督及有关外事工作,负责办理审核、登记出入境旅客、架次的统计上报工作。
  (七)二类口岸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地区二类口岸各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二类口岸市场日常具体工作的组织、服务、仲裁、监督及有关外事工作,负责办理、审核登记货物、车辆的统计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地区口岸管理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30名。其中:委领导职数5名(含纪检组长),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4名。核定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4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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