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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1年度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测评考核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1年度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测评考核的通知
( 徐政办发〔2011〕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部省属驻徐各有关单位:
  政府网站已经成为政府及其部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形象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决定对全市政府网站开展测评考核,并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现就2011年度全市政府网站测评考核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测评考核时间范围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各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状况。
  具体测评时间:2012年1月5日至1月31日。
  二、测评考核对象
  1.市级政府部门单位政务网站(名单见附件1);
  2.各县(市)、区(含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同)政府门户网站。
  三、考核测评内容与方式
  1.市级政府部门单位的网站按照《徐州市2011年度市级机关政府网站测评指标体系》进行测评考核。(具体见附件2)
  2.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徐州市2011年度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测评指标体系》进行测评考核。(具体见附件3)
  测评考核包括在线测评和内容保障两部分。在线测评由市政府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对网站进行测评;内容保障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进行考核。
  考核分值按照市级政府部门和县(市)、区两类不同量化标准分别计分。其中对市级政府部门单位考核按在线测评占80%,省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占20%的标准折算计入总分;对县(市)、区考核按在线测评占90%,省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占10%的标准折算计入总分。
  市级政府部门单位网站的测评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2011年度市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核评价得分;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考核测评结果将进行排名公布(其中各县级政府网站名次依据省测评结果)。
  四、其他事项
  请各参评单位于11月30日前提供以下资料:
  1.网站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网站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通讯录,包括联系电话和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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