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整体,把活动(比赛)做大做强。
4.活动(比赛)必须是省级或省级以上的活动(比赛)。
5.有中长期规划,确定永久性场地。使“江、湖、山、道”全民健身活动成为我省群众体育活动的主要载体,成为我省群众体育活动的亮点。
三、活动(比赛)项目
(一)“江、湖”项目主要包括:龙舟(传统龙舟、标准龙舟、小龙舟等)、自然水域游泳(冬游、横渡大江、大湖等)、滑水、自然水域垂钓等。
(二)“山” 项目主要包括:登山(自然岩壁攀岩、穿越、攀瀑等)户外山地运动,自然山地自行车、无线电测向、定向越野等。
(三)“道”项目主要包括:公路自行车、健身长跑、轮滑等。
四、参评程序
(一)在拟办活动(比赛)两个月之前向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评报告。
(二)提交活动(比赛)实施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拟举办项目、批准部门、举(承)办单位、组委会名单、举办时间、地点、规模、经费预算、经费来源、活动名称、活动主题、特色、目的、意义等)。
(三)在活动(比赛)实施之前通知评审委员会联系人,邀请评审委员会派人员全过程参与了解活动(比赛)情况。
(四)向评审委员会提交活动(比赛)秩序册、宣传资料、新闻报道资料等。
(五)活动(比赛)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总结,总结内容要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夸大事实。
五、评比办法
(一)评审委员会根据活动(比赛)举(承)办单位提交的申评报告和活动(比赛)实施方案,确定该活动(比赛)是否纳入本年度评比范围。
(二)要求各单位活动(比赛)实施方案真实可行,严禁用任意夸大手段来骗取入围资格。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当年及下年度评比资格。
(三)优先原则
1.优先有中、长期规划,有设施完善的专用场地、有地方特色、有传统的项目。
2.优先规模大、有新意、有亮点、易推广、易普及、老百姓参与性强、时尚、潮流的项目。
3.优先资金投入大的项目。
(四)年终进行一次性评比,不分项目评选出一、二、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