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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疆利民燃气工程情况普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疆利民燃气工程情况普查的通知
(新经信油区[2011]37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贸委、油区办,各地、州(市)经贸委(经委)、油区办,兵团工业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研究进一步加快利民燃气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新政阅[2011]76号)要求,为切实规范城镇燃气经营市场,促进利民燃气工程建设和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疆范围内开展利民燃气工程建设、规划情况的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2011年7月18日至7月26日。

  二、普查形式

  采取资料收集、汇报的方式。如赴地州和现场,另行通知。

  三、普查内容

  (一)各地、州、县、市及兵团各师利民燃气工程建设现状、气化率,当地承担城镇气化的经营企业情况;

  (二)各地、州、县、市及兵团各师利民燃气工程原料供应情况,包括:管道现状、规划情况、气源供应情况;

  (三)各地、州、县、市以及兵团各师加气站建设情况,加气车辆现状及发展情况;

  (四)各地、州、县、市以及兵团各师液化气供应情况、来源;

  (五)各地、州、县、市以及兵团各师锅炉供暖改造情况以及商业服务用气现状及规划情况;

  (六)各地、州、县、市以及兵团各师天然气化工产业发展现状及规划情况;

  (七)各承担新疆利民燃气工程建设和规划的企业上报利民燃气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以及2011年完成的目标任务(投资情况、气化城镇、气化人口情况、加气站建设规划情况、管线建设情况、LNG或CNG处理厂建设情况);

  (八)各从事城镇燃气经营的企业上报企业经营情况、资质;

  (九)利民燃气工程建设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供应气价情况。

  四、其他

  请各地、州、县、市以及兵团各师、相关企业务必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要求内容翔实,数据准确完整。

  联系人:汪淑莲

  联系电话:0991-4522220;18999928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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