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局际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局际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落实全市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推进工作,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项;建立教育基本建设工作通报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向各城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城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汇报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推进工作情况。
(2)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教育局:负责办理局际联席会议日常事务,做好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指导、汇总、协调工作;加强与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以及业主、代建单位的沟通;及时向领导小组办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局际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市发改委:负责及时下达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并实施监督;及时办理教育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协调落实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收集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提交局际联席会议统一协调解决;落实局际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下达并拨付教育基本项目建设资金并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收集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提交局际联席会议统一协调解决;落实局际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市规划局:负责合理布局规划和落实教育基本建设用地;及时办理项目的规划及各种报批手续等事宜,落实局际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市国土局:负责及时办理项目的用地及报批手续等事宜,落实局际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市城乡建委:简化手续环节,及时给予办理项目的报建、开工、报监等手续,做好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依法履行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职责,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有关标准。落实局际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监督和推动住宅小区配套学校项目的建设;收集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提交局际联席会议统一协调解决;落实局际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按时完成本辖区范围内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按规定落实本城区的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时筹措并及时拨付到位,收集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提交局际联席会议统一协调解决,落实局际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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