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及时给予办理项目前期及建设手续,协调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落实局际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3)局际联席会议形式

  局际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市人民政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办公室主任主持。

  (二)建立项目专项责任班子。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项目工作班子,并稳固主管领导、责任科室、主办人员,细化年度和阶段目标任务,完善考评奖惩等促进措施。各相关部门都要确定相应人员,全面负责联系对应的项目建设。

  二、健全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一)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将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推行“绿色通道服务”的通知》(南府办〔2011〕44号)的要求,前期审批手续享有急事急办、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和缩短办结时限等“绿色通道服务”待遇。

  (二)建立直通车制度。各职能部门和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直接过问、亲自处理重大项目的申办事项,责成专人采取领办、帮办、代办等方式,通过现场咨询、前置服务、跟踪服务、预约服务等形式提高办理效率。对于难以解决或需多个部门配合的问题,局际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三)实行分工负责制度。项目责任单位全面负责项目推进工作,及时报告项目进展动态及突出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工作任务。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的资金落实、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全面负责;对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倒排工期,充分做好开工准备工作,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科学组织、精心管理,加快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如期建成使用。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完成投资情况、建设进度、全年目标任务的督促检查。

  (四)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提前做好政府财力的保障,确保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及时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项目按进度要求顺利实施。

  (五)建立施工条件保障制度。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实施条件的筹备,主动衔接相关部门、单位,及早着手,前置工作,认真做好配合和开工条件的准备。对因建设施工条件不充分等限制项目推进的,各责任单位要专案解决,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确保项目尽快具备建设条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