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归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禾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十一)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推荐省“西湖友谊奖”。
(十二)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拟订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机要、档案、公务车辆、公务接待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公开、政务督查、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年度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工作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局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和全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办理有关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综合管理局信息、宣传工作,承担局新闻发布工作;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
(二)政策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承担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组织办理局外法规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负责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承担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协调、管理和监督,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局重要文稿起草;牵头局调查研究工作,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组织协调局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事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动态的收集、综合和研究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与其合署)。牵头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综合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汇总编制、下达全市机关和市属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监督检查人员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局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发布统计资料和发展预测报告;组织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查处保险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参与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社会保险基金分析预警,拟订应对措施;承担局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工作;牵头拟订中央、省和市财政各项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