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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职业能力建设处。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负责管理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负责全市技师评审和高级技师评审的推荐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挂市外国专家局牌子)。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市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综合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留学人员创业园,承办来禾定居专家工作;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管理协调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和“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行政许可项目;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信息管理发布工作;负责组织推荐、评选省“西湖友谊奖”;承担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市属事业单位年度人员计划和监督检查人员计划执行情况;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负责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拟订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承办在禾省部属和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引进的审批和调配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参与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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