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全面开展以乡镇(街道)、主导型企业、工业园区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大力倡导“安全社区我创建,我们社区最安全”理念,开展宣传动员与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筹措安全社区专项资金,对社区事故与伤害风险进行辨识评价,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对安全风险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持续改进社区安全状况。2012年,评审认证市级安全社区100个,创建国家安全社区5个。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常抓不懈。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实施《重庆市安全保障型城市发展规划》。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政绩观,树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观念,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做到事有人做,责有人负,不安全不生产。要加强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把事故防控作为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强化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包括中央、市属企业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健全完善重大安全隐患通报机制。要健全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下达、调度统计、通报考核、年度述职等制度,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地方政府及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三)健全机制,凝聚合力。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的理念,自觉调整和改革创新与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加快建立以各级政府安委会为决策机构,以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为中枢,以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为重要支撑,以重点行业(领域)联席会议为纽带的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层次分明、事权一致的工作合力,切实增强执行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