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
(绍政发〔2011〕38号)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污染减排工作,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断改善环境质量,确保2011年污染减排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切实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确保完成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2011年全市及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
3-N)、二氧化硫(SO
2)和氮氧化物(NO
x)排放量均要在2010年普查动态更新数据的基础上分别削减2.6%、2.8%、3.2%和2.2%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加快落后产能关停淘汰。印染行业全面淘汰74型染整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前处理设备和浴比大于1∶8的间歇式染色设备。淘汰年加工3万标张以下的小制革生产线、年产1万吨以下的小造纸生产线、综合电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多晶硅产能、窑径3.0米以下的水泥磨机。启动印染企业产业集聚。绍兴市区和绍兴县印染企业产业集聚要实质性启动,年底前完成20家企业的搬迁集聚。兼并整合印染企业。全市减少20家以上印染企业,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5万吨/日以上。
(二)强化技术研究,启动提标改造工程
今年,现有污水处理厂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对全省污水处理厂全面实施提标的总体要求,启动并实施COD出水提标和脱氮工艺改造工程,制定具体的技术方案,落实资金来源,为2012年完成改造做好技术储备。为保障提标改造工程,自2012年7月1日起,全市纳管工业企业COD、氨氮的进水浓度执行500mg/L和35mg/L标准。
(三)夯实基础设施,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
“十一五”期间要求建设的19个镇级污水处理厂目前尚有8个未通水,今年必须抓紧时间建成投运,年底前处理负荷要达到50%以上。继续深入推进2011年度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灵芝、马鞍等14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通水。启动东湖、沥海等17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扩大现有污水收集系统的范围,延伸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