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的评价内容
(1)认真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举措,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组织开展“千家企业评银行”活动,全年存贷款增长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地方性一级法人机构新增贷款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推广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市场融资工具,积极向上申报银行间市场融资项目。
(3)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推进银企合作,推进反洗钱工作,优化支付结算服务,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各项金融协调工作。
(4)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2.绍兴银监分局的评价内容
(1)认真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举措,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全年存贷款增长不低于全省平均增幅,且地方性一级法人机构新增贷款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加强行业监管,确保银行业安全运行,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3)做好政府融资平台解包梳理工作,逐步规范地方融资平台运作,促进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计划安全顺利实施。
(4)加大对符合我市发展需要的各类金融机构的引进与培育力度,进一步健全我市金融组织体系,全年引进、设立金融机构4家。
3.省信用联社绍兴办事处的评价内容
(1)加强农村合作银行系统行业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金融安全事故。
(2)进一步发挥支农职能,确保全市信用联社系统(含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涉农贷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
(3)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市信用联社系统(含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农村企业)信用档案建档增加9万户。
(4)全市信用联社系统(含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全年新增农户及小企业贷款50亿元。
省信用联社绍兴办事处工作经费补助按人均计算原则上与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基本相同,根据评价结果予以略增或略减。
4.市保险协会按保险公司考核奖励总额的10%计算工作经费补助。
三、先进集体评比
(一)商业银行
1.综合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
根据商业银行得分情况评出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商业银行在考评涉及的各项工作中受到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表扬或批评的,每次加减1分。该项加减分与支持经济发展考核得分合并构成“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评奖依据。凡被评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金、银、铜奖”的银行,总得分分别另加7分、5分、3分;被评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先进集体奖”、“服务三农发展先进集体奖”和“履行社会责任先进集体奖”的银行,总得分另加2分,以上加分不重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