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实验室建设
加强实验室分级管理和规范化工作。推动全市慢性病防治机构实验室ISO/IEC 17025:2005质量体系建设和认可工作。加强性病、结核病规范化实验室建设与质量管理,组织实验室室间质评。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验室的病因学研究能力。
六、加强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
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引进和培养高水平学科带头人。进一步培养和提高科研教学能力,对结核病、梅毒等慢性传染性疾病防治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核心业务,不断深化研究,探索适宜防治技术。
七、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全市慢性病防治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与各级慢病防治机构无缝连接,加强市-区-社区三级慢病工作联动。通过信息化提高我市慢病管理水平,提升我市慢病防治管服务层次。
附件3
2012年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将贯彻落实《
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总结大运精神病人社区管治成功经验,落实社区责任制,继续开展心理卫生进社区工作。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加强大型企业劳务工心理健康指导工作。
一、加强社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探索重性精神病人管治全覆盖机制。开展“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落实对病人的治疗、康复、随访、监护服务措施,逐步与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接轨。规范管理流程,完善管理环节,实现无缝衔接,推进精神疾病医院--社区防治康复一体化服务模式。探索开展积极主动式社区治疗个案管理(ACTT)工作。
二、开展精神卫生服务资源现状及需求调查
启动深圳市精神卫生服务资源现状及需求调查工作,以掌握我市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情况,合理规划和配置资源,全面分析精神专科与非专科机构、社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精神康复机构以及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的服务与利用,为研究和制定精神卫生有关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的依据。
三、加强劳务工心理健康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