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1年绿满南宁邕江两岸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1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2011年绿满南宁邕江两岸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南宁市2011年绿满南宁邕江两岸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1年“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1〕79号)要求,为圆满完成2011年“绿满南宁”邕江两岸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生态南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打造“中国绿城”、“中国水城”及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重点开展邕江两岸绿化工程,全面提升水系绿化品质,巩固首府绿城品牌,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
二、目标任务
2011年“绿满南宁”邕江两岸绿化工程完成建设面积为4420亩,种植胸径5厘米以上乔木17.68万株。
三、建设标准及资金筹措
邕江两岸绿化建设标准分为两类:精品绿化类和生态恢复类。
(一)精品绿化类项目。精品绿化类是指利用邕江江滨重要的景观节点,按城市公园标准投资建设,征用建设用地,项目建成后各类配套设施齐全,可供公众观赏休憩游玩,具有生态、景观、防灾等功能。2011年精品绿化类项目建设2个公园(邕江滨水公园二期、五象新区滨江公园一期),面积460亩,种植胸径5厘米以上乔木1.84万株,总投资约0.8亿元,项目已纳入市城建计划,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负责筹措。
2011精品绿化类项目责任分解表(略)
(二)生态恢复类项目。生态恢复类是指利用邕江江滨精品绿化类用地以外可用于绿化的所有场地,按农业结构调整方式在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情况下实行租地进行简单植树绿化,以生态功能为主,不设配套设施。树种选择遵循植物多样性,快(快生树种)慢(慢生树种)结合,远(远期景观)近(近期景观)结合的原则,如小叶榕、人面果、盆架子、南洋楹、木棉等。2011年生态恢复类项目绿化面积约3960亩,种植胸径5厘米以上乔木15.84万株(40株/亩)。2011年自治区、南宁市两级财政按每亩种植经费500元和每年每亩土地租用经费20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共安排邕江两岸补助经费990万元(其中,市财政配套经费630万元、补助规划设计经费6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300万元)。项目实施资金不足部分、租地经费不足部分、租地青苗补偿费以及树木养护经费由城区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