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东盟国际工业原料产品物流城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2011〕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南宁-东盟国际工业原料产品物流城项目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宁-东盟国际工业原料产品物流城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分管工业工作的副市长
成 员:分管城建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监察局局长
市发改委主任
市工信委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市国土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市城乡建委主任
市规划局局长
市审计局局长
市法制办主任
江南区区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推进等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规划建设组、政策研究组、财政协调组、监察审计组4个工作组。
一、规划建设组
由市城乡建委牵头负责,成员由市城乡建委、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依法依规做好南宁-东盟国际工业原料产品物流城项目立项、规划、报建、供地、环评等相关工作。
二、政策研究组
由市法制办牵头负责,成员由市法制办、市国土局、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为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提供法律、政策依据,确保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有效推进和办理相关手续。
三、财政协调组
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成员由市财政局、江南区人民政府、市国土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用地成本核算,依法依规管理和安排项目资金使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