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东盟国际工业原料产品物流城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东盟国际工业原料产品物流城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2011〕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南宁-东盟国际工业原料产品物流城项目建设,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宁-东盟国际工业原料产品物流城项目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分管工业工作的副市长

  成 员:分管城建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监察局局长

  市发改委主任

  市工信委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市国土局局长

  市环保局局长

  市城乡建委主任

  市规划局局长

  市审计局局长

  市法制办主任

  江南区区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推进等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规划建设组、政策研究组、财政协调组、监察审计组4个工作组。

  一、规划建设组

  由市城乡建委牵头负责,成员由市城乡建委、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依法依规做好南宁-东盟国际工业原料产品物流城项目立项、规划、报建、供地、环评等相关工作。

  二、政策研究组

  由市法制办牵头负责,成员由市法制办、市国土局、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为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提供法律、政策依据,确保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有效推进和办理相关手续。

  三、财政协调组

  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成员由市财政局、江南区人民政府、市国土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用地成本核算,依法依规管理和安排项目资金使用等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