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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东盟博览中心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东盟博览中心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141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国-东盟博览中心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中国-东盟博览中心”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中国-东盟博览中心”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力争项目尽快完善各项前期手续并开工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战略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实用以及高标准设计的原则,加快协调推进“中国-东盟博览中心”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完善我市会展设施建设,促进会展经济不断壮大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推进“中国-东盟博览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中国-东盟博览中心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决策,并对项目推进进行监督。

  组   长:黄方方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周家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黄善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咸兴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固投办副主任

  成  员:农 冰 市发改委主任

  谭玫瑰 市国土局局长

  高 新 市城乡建设委主任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周异助 市商务局局长

  黄建宁 市环保局局长

  叶 盛 市水利局局长

  李伟时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甘 诚 江南区区长

  徐铭斯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江南区区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进度要求

  为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部门按“特事特办”原则,结合项目进度,督促、指导、协调项目意向投资企业开展和完成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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