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1日前修改完善项目规划方案(会展建筑应沿江布局)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查、报首府规划委员会审定;
2011年7月31日前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并报南宁市发改委逐级转报自治区、国家发改委;
2011年8月15日完成规划选址;
2011年9月30日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防洪评价、上报用地预审等工作;
2011年10月31日前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南宁市发改委逐级转报自治区、国家发改委;
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建设用地规划手续办理,并向国土部门申请完成用地报批手续;
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单体设计方案的审批;
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并报南宁市发改委逐级转报自治区、国家发改委;
2012年2月份完成施工图设计备案;
2012年4月份完成监理、施工单位招标;
2012年6月份完成征地拆迁及三通一平等各项开工准备工作;
2012年7月建安工程开工;
2013年第1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前建成投入使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接协调
1.建立不定期汇报机制。为加强项目工作领导和协调力度,项目实质性开工前,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相关工作。
2.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项目意向投资企业及对口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尽快明确项目建设方式、规模等内容后,加快完成项目各项前期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对项目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尽快解决落实,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衔接;对涉及多部门且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从有利于解决问题、有利于推进项目建设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市发改委负责联系和协调自治区发改委,配合自治区发改委指导业主编制项目建议书等文本及其转报工作,对口跟踪落实自治区发改委、国家发改委的有关审批及项目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等工作。
市城乡建设委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管、开工许可审批及质量安全管理,协调房屋拆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