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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东盟博览中心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规划局负责联系和协调自治区住建厅;负责协调项目建设与城市规划相衔接的有关问题,做好项目规划选址、方案批复等相关工作,对口跟踪落实自治区、国家有关审批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联系和协调自治区国土厅;负责上报用地规划修改工作;负责协调上报用地指标;用地预审审批的指导工作,对口跟踪落实自治区国土厅、国家国土部有关审批工作;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总协调,指导江南区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联系和协调自治区环保厅,配合自治区环保厅指导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口跟踪落实自治区环保厅、国家环保部的有关审批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指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的编制和审批等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联系和协调自治区商务厅;对口跟踪落实自治区商务厅、商务部的有关审批工作;负责做好会展业相关政策指导及服务工作。

  市固投办负责对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多部门的事项进行协调。

  市投资促进局负责做好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指导及服务工作。

  江南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项目用地范围内征地拆迁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并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三)意向投资企业积极推进

  意向投资企业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倒排任务时间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对接,全力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四)强化督察推进

  1.建立联络员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落实一名副科级以上人员作为项目推进工作联络员,负责与项目意向投资企业进行对接,并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上报推进情况。

  2.建立项目督察机制。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项目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行行政问责。

  附件:中国-东盟博览中心项目前期工作责任表

序号前期工作事项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间备注
1修改完善项目规划方案并报南宁市市人民政府审查、报首府规划委员会审定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市规划局、自治区住建厅2011年7月31日前会展建筑应沿江布局
2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并报南宁市发改委逐级转报自治区、国家发改委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市发改委、自治区发改委2011年7月31日前7月20日前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将项目建议书报南宁市发改委,7月22日前市发改委转报自治区发改委,7月31日前自治区发改委审批或转报国家发改委
3规划选址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市规划局、自治区住建厅2011年8月15日前 
4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防洪评价、上报用地预审等工作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市环保局、水利局、国土局;自治区环保厅、水利厅、国土厅2011年9月30日前 
5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南宁市发改委逐级转报自治区、国家发改委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市发改委、自治区发改委2011年10月31日前10月20日前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南宁市发改委,10月22日前市发改委转报自治区发改委,10月31日前自治区发改委审批或转报国家发改委
6规划用地许可证审批、用地审批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市规划局、国土局;自治区住建厅、国土厅2011年11月30日前 
7单体设计方案审批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市规划局、自治区住建厅2011年11月30日前 
8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并报南宁市发改委逐级转报自治区、国家发改委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市发改委、自治区发改委2011年12月31日前12月20日前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将项目初步设计报南宁市发改委,12月22日前市发改委转报自治区发改委,12月31日前自治区发改委审批或转报国家发改委
9施工图备案市城乡建设委、自治区住建厅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2月28日前 
10监理、施工单位招标市城乡建设委、自治区住建厅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4月30日前 
11征地拆迁、三通一平江南区人民政府市国土局、自治国土厅、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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