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下达2011年6-12月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下达2011年6-12月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南府办〔2011〕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今年1-5月,在市委、市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稳步增长,投资总额完成479.06亿元,但仅为全年奋斗目标2000亿元的23.95%,投资任务完成进度很不理想;5月份投资同比增长25.57%,呈现下降趋势,部分县(区)、开发区投资进度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市投资增长驱动力明显不足。为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重新按月下达今年6-12月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任务,以便各县(区)、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按进度要求抓好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12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

  (一)各县(区)、开发区、各行业投资目标任务

  按照年初确定全年2000亿元的奋斗目标,6-12月共需完成投资1520.94亿元。其中上半年投资进度要求为40%;第三季度投资进度要求为66%,即当季完成投资520亿元;第四季度投资进度要求为100%,即当季完成680亿元。

  (二)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对江南区、西乡塘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调整

  1.将江南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调减为79.27亿元,同比增长37%。

  2.将西乡塘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调减为122.78亿元,同比增长36%。

  3.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调增为151.36亿元,同比增长36.84%。

  4.将经济技术开发区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调增为110.67亿元,同比增长37%。

  二、做好下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完成全年投资工作目标,6-12月必须月均完成投资217.28亿元,任务非常艰巨。各县(区)、开发区及各有关单位要增强工作紧迫感,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管理和项目推进机制。创新工作举措,采取超常规办法,力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次目标分解所确定的目标任务,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