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南宁市实施自治区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1〕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南宁市实施自治区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2011年南宁市实施自治区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2009年,自治区决定用2-3年的时间,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10年,自治区将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其中我市实施了111项,总投资4265万元。2011年,自治区继续将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总投资3.5亿元)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其中安排我市建设一批水库移民新村,解决库区移民饮水、交通、危旧房改造等问题。为确保2011年我市实施自治区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进一步改善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水库移民新村项目,扶持集中居住20户以上搬迁移民的村民小组,特别要重点扶持1985年以前搬迁、目前仍居住在搬迁时所建房屋的移民户进行旧房改造,同时进行其它搬迁移民户的外墙装饰,建设部分村屯内路、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水库移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实施大石山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大会战项目,解决大石山区范围内隆安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群众饮水困难问题;实施交通道路改建项目,对集中居住20户以上水库移民村民小组的出行道路进行改建和硬化,进一步改善移民出行条件。
三、建设内容
2011年自治区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程计划安排我市水库移民新村(含新建和续建)、大石山区人畜饮水、交通道路改建三大类139个项目,总投资6512万元,受益村民小组243个,受益移民群众4.4094万人。具体项目和资金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