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保障机制。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设备更新改造的投入力度,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备和活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员配备和待遇到位,建立一支扎根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文化建设,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公共文化建设投入机制。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使用长效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标准,提高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效率。
专栏2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项目
序号
| 项目
| 名称及内容
|
1
| 文化惠民工程
| 用好中央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大力 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 地面数字电视覆盖、 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配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配送、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青少年活动场所。
|
2
| 省级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 建成省图书馆新馆、省美术馆新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新建四川大剧院、 四川社科馆、四川文艺家之家、四川省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四川省文化演艺中心, 力争开工建设四川新闻发布中心、四川社科图书馆。
|
3
| 公共文化服务文化类项目
| 市(州)、藏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工程,县、乡 镇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工程, 基层流动文化服务工程,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建设。
|
4
| 公共文化服务广电类项目
| 四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中心建设,县级数字影院建设,民族地区县级广电节目译制能力建设,全省应急广播系统建设。
|
5
| 公共文化服务新闻出 版类项目
| 公益性出版工程,数字出版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四川民族文字出版基地建设,党报阅报栏(屏)建设。
|
四、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一)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按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巩固提高、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改革思路,全面完成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任务。深入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着力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全面完成电影领域的改革任务。分类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推进一般性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推动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文艺院团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刊和市(州)党报发行体制改革,剥离发行部分,组建发行公司。稳步推进市(州)电台、电视台合并以及制播分离改革,在把好播出关的前提下,剥离电视剧制作机构,组建节目制作公司。积极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重点新闻网站转企改制。到2012年,全省所有经营性出版单位、电影发行放映单位、一般性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重点新闻网站,以及其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全部转制为企业。
(二)创新文化单位运行机制。与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新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竞争激励机制,形成新的事业管理体制,充分激发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活力,形成公共文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责任明确、规范有序、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巩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成果,推动已转制的文化单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文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股份制改造,加快形成自主经营、运转高效、富有活力、充分竞争的文化企业运行机制。
(三)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打破行业壁垒、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文化市场格局,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产品市场,加快电影、演出院线和出版物销售网点建设,积极开发和拓展动漫游戏、移动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等新兴市场。积极开拓大众性文化消费市场,培育农村文化市场,提高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日常消费中的比重。加快培育文化资本、人才、信息、技术和版权等要素市场,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的对接。培育文化服务市场,加强文化资产评估、文化产权交易、文化经纪代理等中介机构建设。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档案和文化市场信用机制,推动文化企业诚信经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良性发展机制。
(四)改革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企、政事、政资分开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研究制订国有文化单位综合评估考核办法,形成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在市县两级组建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