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府办[2011]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白沙黎族自治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评估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空中医药局等六部门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琼食药监办[2011]2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马 飞(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莫泽忠(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盛达(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 曾冠清(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符荣光(县公安局)
王世川(县工商局)
杨志刚(县工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曾冠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实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评估工作。
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督查评估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评估的对象
实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二)检查评估的内容
1、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情况
各相关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情况,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总体任务分解到位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相关工作协调情况。
2、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情况
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情况及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推动落实情况。
3、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情况
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好新闻发布情况,对查办的典型案件曝光情况,群众对打击假药的看法、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对药品广告的意见和对安全用药知识的掌握情况。开展“安全用药、家庭健康”大型宣传活动情况,信息员队伍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信息交流、建立专栏专刊及刊登稿件情况。
4、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