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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检查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行业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安监〔2010〕321号)和我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利行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水建〔2011〕21号),全省水利行业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集中打击违反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重点检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和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情况,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厅建设处。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向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厅受理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571-87826615、87826667。

  附件: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撤销申请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撤销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照  片

身份证号码

职 称

学 历

所学专业

单 位 全 称

申请撤销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编号

1、

2、

3、

本人申请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撤销,并声明对本次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 业 意 见

我单位     同志,本次所报材料均真实有效,同意该同志申请撤销考核合格证书。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企业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报送本表的同时应当提交申请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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