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
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注重建设法治文化,全面推进法治实践。重点做到“四个更加适应,四个全面提高”:执政方式更加适应法治城市建设的要求,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全面提高;公民素质更加适应城市文明进步的要求,全市公民的法律素养全面提高;法治文化产品更加适应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法治文化建设的层次全面提高;法治实践更加适应城市建设管理发展的要求,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3、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 “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和中心工作,部署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利民惠民。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紧贴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紧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活动,让普法成果惠及民生。
--坚持整体推动。坚持民主与法制统一,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并重,守法与依法维权并重的宣传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克服片面性。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实现学用结合、学用相长。
--坚持突出特色。用发展的思维总结把握法制宣传工作规律,创新理念,丰富内容,改进手段,完善机制,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围绕各类社会群体的不同法律需求,因地制宜、特色定位、错位发展,力戒形式主义,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主要任务
4、围绕提高全市公民宪法与法律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以
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
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
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使全市公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市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5、围绕南京科学发展,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经济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学进步和自主创新、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广泛普及市场法律知识,强化市场法治观念,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全社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经济安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善于依法调整政府、市场、企业、社会之间的关系,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