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围绕南京改革创新,深入学习宣传促进创新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7、围绕南京和谐稳定,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整体部署,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深入学习宣传征地拆迁、国企改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安全生产、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刑事法律、民事法律、行政诉讼法律以及
人民调解法、
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全市公民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8、围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加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注重运用法律保障群众切身利益。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道路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坚持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保障群众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诉讼权利,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9、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
公务员法、
行政监察法、
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引导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实践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使执法和司法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廉政法治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