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广泛推广先进适用节能技术。结合产业特点,编制《重点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对节能效果好、行业推广前景好的100项新技术予以重点扶持。通过召开现场会、技术研讨会、编印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高压电动机、通风机、水泵、空气压缩机等高效用能设备。积极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探索攻关,培育示范项目并进行试点和推广应用。
(五)严格控制高排放、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严格控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核管理,今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违规在建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供水。对非法和超标排放的设施设备、项目、企业、行业,实施停产整顿、关停,直至取缔。
(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工作计划,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导向目录和政策,进一步明确淘汰落后产能的范围、标准和时限。今年重点做好小印染、小锅炉、小化工、小冶炼、小砖窑以及中低压抽凝机发电机组等100个落后企业、设备、工艺的淘汰工作,并实行先停业后处置。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的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负总责,市级有关部门要建立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协调机制。
(七)扎实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加快落实省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继续加大对重点耗能、耗水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力度,今年重点做好鉴湖水域相关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力争50家重点用能、重点污染和鉴湖水域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积极帮扶企业创建绿色企业,今年完成4家。进一步扶持再生资源园区建设和园区生态化改造,重点抓好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上虞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等再生资源示范基地建设。做好示范培育工作,加强13家试点企业和5个试点园区示范培育工作。
(八)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积极做好规划引导、政策服务工作,认真落实省“六个一百加一个基地”计划,出台我市新能源应用规划、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大示范项目培育力度,今年计划完成10个以上新能源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加快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实施进度,今年完成70万支节能灯推广应用任务。
(九)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组织开展2010年节能宣传月活动。加强建筑领域节能监管,到今年底,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通过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提高办公室照明、办公设备的用电控制标准和道路路灯隔盏或单边开启等形式节约用电,今年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指标要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