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制度。切实把党史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摆上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建立党委常委会研究党史工作制度,定期听取党史部门汇报,明确一名常委同志分管党史工作。党史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组织开展对中发〔2010〕10号、苏发〔2010〕16号、宁委发〔2010〕37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
(二)切实履行职能,加强业务指导。党史工作部门履行党史研究和业务主管基本职能,在党史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宣传、党史纪念活动、党史资料征编、党史咨询、党史遗址保护和场馆建设、红色旅游、党史题材作品编审出版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上级党史工作部门对下级党史工作部门进行业务指导,通过信息沟通、课题协作、经验交流、干部培训、工作调研、学术研讨等方式和途径,密切全市党史系统的联系,形成党史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次全市党史工作会议、一次党史业务工作专题研讨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区县党史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围绕“十二五”时期党史工作目标,密切结合实际,科学分解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按时间节点推进相关工作,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健全党史工作机构,配齐党史工作人员,确保工作队伍稳定。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党史部门活动,配好配强党史部门领导班子,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大力培养优秀党史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才,有计划选派党史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参与重大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努力培养一批地方党史专家。采取挂职、轮岗、交流等多种途径,促进党史干部合理流动。探索建立激励党史人才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激发党史队伍的内在活力。
(四)科学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努力提高党史资料的完整性、权威性与可信度。密切同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和社会科学、档案、史志、文博等系统专家学者的联系交流,建立党史研究宣传的合作平台与协作机制。加强对南京中共党史学会的工作指导,积极发挥相关研究会、离退休老同志、专业工作者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党史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联系广泛的工作网络。
(五)加大保障力度,改善工作条件。切实保障党史工作经费,重大党史活动经费、重要革命遗址保护经费、党史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党史工作部门预算。加强党史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图书资料、档案建设,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图书资料数字化建设,逐步实现办公信息化、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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