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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2020年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4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5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6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确保妇女,特别是贫困妇女法律援助案件实现尽援优援。

  保障措施:

  1将男女平等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普法规划,提高妇女权益保障法知晓率;提升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政法干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意识。

  2针对妇女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适时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细则。重点推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禁止就业性别歧视和家政服务的立法工作。

  3由妇儿工委牵头对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实施性别平等的社会评议,对违反性别平等原则的条款和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将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条款纳入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监察范围。

  4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的犯罪活动。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遏制犯罪;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妇女自我防范意识;完善社会管理,加强被解救妇女心理康复和社会融入的救助工作。

  5.加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力度。完善家庭暴力预防、制止和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公安系统出台全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民政救助站作用,普遍建立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庇护机构;推动在全省法院建立家庭暴力案件“人身保护令”制度;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介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机制。

  6公安、法院系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受理性骚扰案件,制裁性骚扰行为。

  7加强对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社会性别培训。提高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社会性别意识和办理妇女权益案件的实际技能。

  8探索在司法、行政执法工作中维护妇女权益的机制和方式方法。在公、检、法、司和行政部门成立维护妇女权益的合议庭、工作站、投诉中心等。

  9提高妇女在司法、行政执法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加强女法律工作者、女法官、女检察官的培训培养;扩大人民陪审员中妇联干部和女性专业人员比例;推进妇女和妇女组织对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有序参与和有效监督;涉及女性犯罪、妇女维权和妇女受害案件的审理,须有女性工作人员参与;定期表彰奖励保障妇女权益的集体和个人。

  10加大对受害妇女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扩大对维权妇女的法律援助范围,完善相关制度;设立专项救助资金,对陷入生命健康危机或生活困境的刑事案件受害妇女进行专项救助;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等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

  四、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政府各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的职责,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

  (二)制定地方妇女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本规划制定本级妇女发展规划。政府各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的职责,按照任务分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将规划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部门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四)优化规划实施的法律政策环境。制定完善促进妇女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保护,保障和促进妇女规划的实施,保障妇女各项合法权利的实现。

  (五)保障妇女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妇女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投入,并随着经济增长同步增加。到2020年,省级妇女发展经费达到人均2元。各级政府将实施规划所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设计实施相应项目,安排专项经费,保证目标如期实现。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规划的实施。

  (六)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将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定期召开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委会、联络员会议,由有关部门汇报实施规划的进展情况。健全监测评估制度,做好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工作。

  (七)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能力建设。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机构单设、经费单列、编制落实、职级高配,提高实施规划的指导协调能力。

  (八)探索总结实施规划的工作方法。及时开展对妇女发展和权益保护状况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分析新问题,为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加强对妇女发展领域的理论研究,总结探索妇女发展规律和妇女工作规律。在规划实施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实施项目带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经验,推进规划实施。

  (九)加大实施规划的宣传力度。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和全社会广泛宣传规划的意义、重要内容和实施规划的典型经验与成效,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

  (十)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班、研讨会等,对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机构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其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十一)鼓励妇女参与规划的实施。妇女既是规划实施的受益者,也是参与者。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注重发挥妇女的作用,听取妇女的意见和建议,在参与中实现妇女自身的发展与进步。

  五、监测与评估

  (一)监测评估是实施规划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规划监测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趋势变化。规划评估是指在监测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和评价规划目标达标状况,衡量和判断规划策略措施和规划实施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预测规划目标和妇女发展趋势。通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妇女发展状况,制定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为规划未来妇女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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