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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2020年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省级规划和各地规划分别实施年度监测统计,并进行中、终期评估。

  (三)监测评估工作机构和职责。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同级统计部门牵头,组成人员为承担规划目标任务有关部门的专门人员。监测组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研究制定监测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年度监测统计报告。

  评估组由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由相关专家和承担规划目标任务有关机构负责人组成。评估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

  (四)监测评估工作步骤。依据国家《纲要》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评估指标,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定义和判断标准等。

  制定监测评估方案,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通过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收集数据,通过调查等方法了解工作信息;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质量审核;及时分析数据和信息,全面、客观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工作成效;撰写监测报告和评估报告。

  (五)监测评估工作要求。各级政府要重视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监测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监测评估结果,加强规划实施工作。

  完善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健全性别统计制度,规范、完善分性别统计指标,并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建立并完善省、市两级性别统计数据库,规范各级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展示,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贯彻儿童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对于全面提高我省人口素质,促进儿童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儿童时期对人生的发展最为关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及参与的需求和机会,将为儿童健康成长奠定重要基础。

  《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以来,我省儿童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与发展,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健康和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2.1‰、15.5‰;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班)率达到62.2%,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3.3%;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保护儿童权利地方法律体系;贫困、孤残、流浪、艾滋病致孤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社会关怀和救助;儿童发展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我省城乡、区域、阶层之间儿童发展水平仍存在明显差距;儿童健康保障需要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公共资源校际、城乡、区域间存在较大差距,儿童受教育水平有待进一步均衡;面向全体儿童的适度普惠福利制度尚不健全,弱势儿童群体的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及社会环境还有待改善;儿童工作机制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为促进我省儿童的健康发展,提升人口整体素质,有必要继续制定和实施新的十年儿童发展战略规划。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以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基本精神,结合我省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原则,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普惠福利为主线,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的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优先原则。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规划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2最大利益原则。处理与儿童相关的一切事务应坚持从儿童身心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和需求出发,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3平等发展原则。任何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以及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等差异受到任何歧视,为儿童创造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

  4参与原则。畅通儿童表达渠道,重视吸纳儿童意见,鼓励、支持儿童广泛参与社会生活。

  二、总目标

  全面促进儿童和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完善城乡儿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升服务水平,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高品质的教育;逐步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建立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水平;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和家庭环境,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

  三、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降低婴幼儿死亡率。全省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15年分别控制在12‰和15‰,2020年分别降低到10‰和13‰以下。

  2降低儿童出生缺陷发生率。到2020年,儿童严重多发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90/万以内, 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3降低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2020年,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4提高疫苗接种率。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11种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2020年达到95%以上。

  5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提高儿童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管理水平。2020年结核病管理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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