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水利工程造价员注册工作的通知
(浙水办建〔2011〕5号)
各市水利(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第三批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员注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水利工程造价员注册受理范围
2011年4月通过我厅组织的考试并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的造价专业人员,以及2011年前已经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但尚未注册的水利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现已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就业并从事水利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均可申请注册。
二、申请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1、《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员注册申请登记表》。表中从事造价专业业绩栏由本人填写,至少有二个项目的水利工程造价工作业绩:包括本人编制或参与编制的水利工程造价文件的项目名称、类型(投资估算、概算、预结算、标底、投标报价等)、投资额(限50万元以上项目),由注册所在单位证明并盖章。
2、近期正面一寸照片二张(一张贴在申请表上,一张用于造价员证书)。
3、2011年前已经取得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应提交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内芯)。
三、注册申报办法
1、我厅负责本次水利工程造价员的注册、审核工作。同时委托浙江水电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协助办理有关事务。
2、申请方法和时间:各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的申请人将填好的申请表(见附件),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送到浙江水电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金川宾馆322室;联系人:张菊梅;联系电话:0571-86992124:邮编:310020)。
四、造价员申请注册经我厅审核同意后,颁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造价员岗位专用章”。并在资格证书注册记录栏加盖“浙江省水利建设从业人员注册专用章”,注册有效期3年。
五、注册具体事务及未尽事项请查看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局网站(www.zjsgj.com)信息中心“通知公告”栏中的有关通知。
附件: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员注册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