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项改革试点。
1. 旅游行政管理改革。选择黄山市作为试点。探索旅游大部门管理运行机制,整合分散的旅游行政资源,建立权责一致、运转协调、公正透明、高效管理的综合性旅游行政管理体制。合理设置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转变旅游管理职能,逐步将应由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承担的职能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离出去。赋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规划审批权,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联合审批旅游规划。
2. 旅游资源整合利用改革。选择八公山风景名胜区作为试点。探索打破区域划分、条块分割、条条分割的限制,实行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景区景点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明确管理主体,在同一规划指导下开发建设。科学界定政府推动和服务旅游业发展、企业保护和利用旅游资源、社会参与旅游业发展的责权利。选择天柱山作为旅游景区改革试点。建立景区经营权、管理权与所有权分离的新机制,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和参与天柱山建设和经营。
3. 旅游与关联产业(行业)融合发展改革。试点阶段,确立旅游与文化、住建、林业、水利、农业、交通、商务、体育为融合发展的重点。打破部门垄断和产业(行业)分割的发展格局,鼓励旅游关联产业(行业)融合发展,建立相关规划共编共商、项目分工建设管理、产品线路联合推广、市场风险共同承担、合作发展利益共享的运行协调机制。
4. 旅游投融资工作改革。选择芜湖市作为试点。积极探索优化组合国有资产,组建旅游投融资有限公司,重点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引导带动旅游资源有效开发利用的新路径。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旅游消费的金融产品,强化旅游目的地消费支付平台建设,增强银行卡的旅游消费支付功能。支持旅游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上市、申报设立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方式融资。探索建立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的旅游业股权投资基金,多渠道筹措旅游业发展资金;支持旅游企业和各类金融机构合作,采取项目特许权、经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和收费权融资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鼓励外商投资旅游业,积极引进境外投资者参与旅游设施建设和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和经营。
5. 旅游企业改革。选择安徽省旅游集团公司作为省级旅游企业改革试点。加快建立产权清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支持省旅游集团公司争取在2014年实现旅游主业首发上市。支持试点城市开展经营性旅游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鼓励支持各类有实力的企业进入旅游领域,通过兼并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促进旅游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培育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通过资本扩张、品牌输出、特许经营等方式,推进企业的连锁经营、联合经营和集团化经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