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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合肥市招商引资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


  第十条 个人奖项

  奖励在信息、谈判、创意和服务等方面为年度新引进大项目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一)重大信息奖。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3名为年度新引进大项目提供重大信息的个人,授予“招商引资重大信息奖”荣誉称号,给予每位获奖个人2万元奖励。

  (二)优秀谈判奖。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3名为年度新引进大项目开展谈判,取得较好效果的个人,授予“招商引资优秀谈判奖”荣誉称号,给予每位获奖个人2万元奖励。

  (三)优秀创意奖。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3名为年度新引进大项目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促进项目落地的个人,授予“招商引资优秀创意奖”荣誉称号,给予每位获奖个人2万元奖励。

  (四)优秀服务奖。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3名为年度新引进大项目提供良好服务、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招商引资优秀服务奖”荣誉称号,给予每位获奖个人2万元奖励。

  (五)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奖。对县(市)区、开发区在招商引资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人员,授予“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奖励5000元。

  (六)新引进优秀外来投资企业奖和新引进优秀外来投资企业家奖。针对最近三年引进的外来投资企业,根据考评当年其对市本级财政贡献(权重占40%)、入库税额(权重占30%)以及累计到位资金额(权重占20%)、企业用工数(权重占10%)等情况,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房地产业中各取第一名,授予“新引进优秀外来投资企业”荣誉称号,奖励企业领导层10万元,同时,授予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新引进优秀外来投资企业家”荣誉称号。

  (七)优秀招商顾问奖。市政府聘任的招商顾问本年度内引进符合我市重点产业的外来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在20亿元以上,且当年实际到位资金在10亿元以上,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授予“优秀招商顾问”荣誉称号,奖励5万元。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县(市)区、开发区考评申报程序

  (一)填报年度招商引资情况登记表。各单位根据当年招商引资情况,填报年度招商引资情况登记表报送市招商局。如系属地变更项目或项目注册地与项目所在地不一致,按年终评价时项目所在地填报。

  (二)报送有关材料。各考评单位在报送招商引资情况登记表时,需附送相关项目材料。主要有: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验资报告、银行进账单、评估报告、投资者身份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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