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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2011年三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


  2.录取示范性高中、优质高中所剩公办计划的考生和其他普通高中公办计划的考生。先录取考生的“第一志愿”,对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再按考生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第三志愿”按同样办法对待。

  3.录取已上普高最低录取线的择校生和填报了“服从调配”的考生。凡“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择校志愿”,按各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招生计划和学生所报“择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填报“择校志愿”,只填报“服从调配”的考生调剂分配到未录满的学校。

  4.录取未达到普高录取线但达到择校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和公办计划未录满的学校需要补录的考生。凡达到了择校生录取线的考生,根据学校择校生计划,按学生所报择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达到择校生录取线或未填报择校志愿的,但填报了“服从调配”的考生,根据公办学校招生计划补录到未录满的学校。

  补录(调配)的原则:依据学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示范性高中后非示范性高中。

  如果三个志愿和择校志愿都未被录取,且考生又不服从调配,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不再考虑录取。

  对一直在农村学校就读的考生按农村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原则上属兴庆区、金凤区的考生按银川高级中学的公办招生计划录取,属西夏区的考生按银川二十三中、银川二十四中、二中西校区的公办招生计划录取。

  移民乡镇学校的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可选报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和育才中学,未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和育才中学录取的考生,按农村学校录取的办法录取。

  对三区以外户籍的考生根据我市普通高中资源情况进行调剂分配。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生可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为方便群众了解中考有关政策,招生接待地点设在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中山南街21号),电话:6033536。

  银川市普通高中学校
  2011年统招计划录取办法简表

录取顺序

第一批次

第二批次

第三批次(择校生)

录取比例*

高中学校

统招计划的50%

高中学校

统招计划的35%

高中学校

统招计划的15%

录取办法

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在划定的区域内录取

在划定的区域内

录取择校生

分数线要求

达到高中学校所在区的最低录取

分数线

达到高中学校所在区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达到各高中学校择校

录取分数线

(不跨区择校)

银川一中

三区

所有初中学校

兴庆区、金凤区

城市初中学校

兴庆区、金凤区

城市初中学校

银川二中

三区

所有初中学校

兴庆区、金凤区

城市初中学校

兴庆区、金凤区

城市初中学校

银川唐徕回民中学

三区

所有初中学校

兴庆区、金凤区

城市初中学校

兴庆区、金凤区

城市初中学校

银川六中

三区

所有初中学校

三区

所有初中学校

兴庆区、金凤区

城市初中学校

银川九中

三区

所有初中学校

三区

所有初中学校

兴庆区、金凤区

城市初中学校

宁大附中

三区

所有初中学校

西夏区

城市初中学校

西夏区

城市初中学校

银川二十四中

三区

所有初中学校

西夏区

所有初中学校

西夏区

所有初中学校

银川二中

西校区

三区

所有初中学校

西夏区

所有初中学校

西夏区

所有初中学校

银川高级中学

三区

所有初中学校

兴庆区、金凤区

城市初中学校和三区所有农村学校

无择校生

银川实验中学

兴庆区、金凤区城市初中学校

兴庆区、金凤区

城市初中学校

银川二十三中

西夏区城市、农村所有初中学校

西夏区

所有初中学校

长庆高级中学

兴庆区、金凤区城市初中学校

兴庆区、金凤区

城市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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