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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二)主要任务

  1、显著提高市民体育参与程度。努力提高市民体育健身参与意识和组织化水平,推动市民普遍掌握体育健身活动技能,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使体育健身成为更多市民的基本生活方式。到201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55%以上。

  2、普遍增强市民身体素质。努力提高市民体育健身活动质量和科学化水平,普遍增强市民身体素质,促进市民身体健康,生活幸福。到2015年,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保持92%以上。

  3、明显改善青少年儿童身体素质。要从幼儿抓起,广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儿童体育活动,有效提高青少年儿童身体素质,使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生活快乐。努力促使市民从小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

  4、大力拓展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进一步配套建设城乡基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提高市民体育健身便捷化水平。到2015年,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全部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建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房、棋牌室、篮球场和健身路径各1处);街道和镇全部建有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健身房、棋牌室、乒乓球室、篮球场和健身路径各1处);郊区县全部建成“新四个一”体育工程;配合城市安居房建设工程,建设惠及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体育健身设施,实现城乡基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均等化和全覆盖。在浦口新城建设南京青奥体育公园,服务范围覆盖包含浦口区、六合区、建邺区和下关区西部的广大区域,并辐射主城区。大力推进沿江、沿河、山野、公园、绿地等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

  5、健全完善城乡基层体育健身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化体育健身组织网络,提高市民体育健身组织化水平。巩固加强全市街、镇文体站,到2015年,社区体育健身站(点)全部建成,结合现有的社区俱乐部,争取形成“有1个固定办公地点,有2处以上室内外活动场所,有3个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及4支以上社区活动队伍”的城乡社区基层体育健身组织格局。推进市和区县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个人会员,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到2015年体育社团个人会员达到5万人。

  6、发展壮大体育健身指导队伍。切实加强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化建设,有效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健身人群规模,提高市民体育健身科学化水平。到2015年,区和县建有实体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街道和镇建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站。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在社会体育指导员日常管理服务和工作分派协调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建立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投入、激励、培训、上岗等制度,为在岗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合理岗位津贴,做好上岗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服务和培训。到2015年,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达到2.0万人,其中一线在岗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80%以上;实现每个社区体育俱乐部(体育指导站)至少有3名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每个基层体育健身站(点、晨晚练点)至少有1名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4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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