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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举办高层次科技报告、论坛等,普及现代科技知识。办好浙江论坛、科学会客厅、人文大讲堂等专题报告会,邀请国内外科技专家进行科学知识、方法、精神、理论的宣传教育。举办高层次专题科技培训教育,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科技教育培训。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
  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卫生厅、浙江大学、省农科院、省气象局、团省委、省妇联、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省社联、省科协。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具体任务: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社区居民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增强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发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科普宣传,提高科学素质,融入城市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有关措施:
  --结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重点科普宣传活动及各类主题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注重贴近生活、贴近居民、贴近家庭的特点,重点面向老年人、少年儿童等,开展以科学、安全、健康生活等为主的科普宣传。在进城务工人员聚居地、民工子弟学校等,开展针对性强、互动性高的特色科普宣传。
  --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充分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科普公园等基础设施。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和社区科普小组等组织网络。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和咨询活动。
  --整合社区内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部队以及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组织开展和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构建社区科普工作强大合力。
  牵头单位:省科协、省妇联。
  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环保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安监局、省体育局、浙江大学、省气象局、省社联。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具体任务:
  --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
  --加强教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等资源,根据需要建设新的科学教育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有关措施:
  --鼓励高校特别是高等师范院校增设科学教育相关专业,着力培养科学教育的专门师资。在职教师培训增加科学教育内容,加强实验动手能力培养,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加强中职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提高“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
  --建立健全科技与教育结合、共同推动科学教育的有效模式,支持和鼓励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继续实施科教合作共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系统项目。
  --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标准,提高科学课程教材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注重培养学生创新创造能力。深化科学教育理论研究,根据各类人群的特点和需求,编制高水平的科学教育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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