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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条件建设。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科学仪器、教具、图书等基本达标。加强实训基地、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建设,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校园建设,重点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
  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浙江大学、省农科院、省气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社联、省科协。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具体任务:
  --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创作开发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集成国内外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基本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促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散和服务的社会化,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积极推动科普资源产业发展。
  有关措施:
  --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大力表彰奖励优秀科普作品和科普创作人员,开展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把优秀科普作品、科普理论研究成果等纳入省科学技术奖、省“五个一”工程等评选范围。鼓励、扶持科普类期刊发展,落实有关开发科普读物、科普挂图、科普影视、科普动漫、科普网络游戏作品等科普资源的优惠政策。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优秀科普产品和科普成果。
  --推进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产生的创新成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
  --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整合科普资源,以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影视作品、科普挂图、科普读物等资源为主,建立科普资源数据库。加强各部门、单位科普资源整合和信息交流,形成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各类科技、教育资源等有效转化为科普资源。建立应急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机制。重视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科普资源开发,开发适应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需要的新型科普资源,丰富博客、短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科普内容。
  --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的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推动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集散和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认真落实科普产品技术规范和设计制作机构资质认定办法等,促进科普产业的良性发展。推动科普出版、科普旅游馆(园)、科普展览品开发制作、科普玩具、科普教育与科普游戏软件、营利性科普网络等科普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
  牵头单位:省科协、省科技厅。
  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安监局、省林业厅、浙江大学、省农科院、省气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社联、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具体任务:
  --加大报刊、广播、电视、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增加现代科技类节目播出时间,增加现代科技类专栏的版面和容量,增加科普书刊的出版种类和发行量。
  --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功能作用,鼓励并协调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积极开展科技传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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