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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海西发展规划所确立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全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不断推进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发展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保障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在全省司法行政队伍中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广大干警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能力;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履责意识,提高依法诚信执业的能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我省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海西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灵活多样、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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