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面向全州公开遴选文秘人员的通知
(黄政办〔2010〕62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注重从基层遴选干部的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州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州公开遴选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真正把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有真才实学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州政府办公室工作。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州政府办公室文秘人员4名。
三、报名范围
州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下职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
四、报名资格和条件
1、热爱文秘工作,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2、德才兼备,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文秘工作经验和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5、200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并从事文秘工作1年以上,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
五、遴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
各县、州直各机关单位要根据遴选要求和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遴选,接受组织的挑选。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所在地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党组(委)按照遴选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在《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报名要求: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数达不到1:3的比例,相应取消该遴选岗位。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
公务员法》第
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