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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五、考核组织领导
  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在州委、州政
  府的领导下进行。根据以往惯例,在省级质量抽查前,本州先开展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质量抽样调查。抽查方案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草拟,每个抽查组由一名州级领导带队,工作人员及交通工具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调查结果的汇总及评估工作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抽查数据,实事求是地拿出具体意见,在领导小组会议上组织审定,排列名次,决定奖罚、报州委、州政府审批。抽查经费及年终奖励经费由州财政解决。
  六、奖惩办法
  1、对巩固标兵县标准的,考核总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给地区奖20000元,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局长各奖励2000元;原红旗县本年度达到标兵县标准的,考核总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给地区奖20000元,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局长各奖励2000元;标兵县的奖励分每增加1分,给地区奖100元。
  2、对当年工作类别未晋升也未下滑的地区不奖不罚。但连续三年停留在红旗县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该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局长各罚款4000元。
  3、对工作类别下滑的县,给予黄牌警告。其中标兵县下滑到红旗县的,对该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局长各罚款5000元;红旗县下滑到一类县的,对该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局局长各罚款5000元。
  罚款由上述人员用本人工资交纳,统一上缴州财政。
  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与奖惩办法
  (一) 考核内容
  州政府与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民政局、州工商局签订的2010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
  (二)考核评估办法
  考核采取综合评分法,基础分100分,年终根据六部门上报的自查报告,州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六部门进行考核,年终抽查占60%,平时工作动态监控占40%,最后采取平时与年终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综合评估结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每两年考核一次。
  (三)考核评估结果等次确定
  考核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奖惩办法
  考核得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为优秀,给该部门奖励5000元;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为良好,给该部门奖励3000元;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不奖不罚;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为不合格,给该部门罚款1000元,罚款上缴州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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