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州农牧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动
1、统筹规划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将科普画廊建设纳入居民小区建设规划的审批内容。制定科普设施的发展规划、建设标准、认定办法和管理条例,规范科普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各地要把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2、加强科技场馆建设。要积极争取州科技馆的建设,力争在2020年前建成具有地方特色、功能互补、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科普场馆,免费向全社会开放。对科普教育功能薄弱的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基层科普设施的功能。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吸引境内外资本投资兴建和参与经营科普场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建设一批科技活动中心、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终端设备等设施加大青少年校外科普场馆、基地建设。加大科普大篷车工作力度,以“流动科技馆”的形式为广大农村、城市社区、学校等提供科普服务。
牵头部门:州发改委、州科协。
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建设局、州农牧局、州文体广电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1)健全组织。州政府领导《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工作,成立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各县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明确责任。各级政府是实施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要把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
(3)建立实施工作机制。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科协,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各级政府要建立相应机构,并为其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承担起协助做好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重要责任。